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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浏阳市选调城区中小学教师76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1浏览次数:6752

为解决城区新建长兴湖小学和因大班额控制城区中小学扩班的教师需求,经市教育局、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报市编委会同意,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浏阳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在编教师76名到城区部分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定点定岗选调与城区十一所小学统一选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A类方式:城区初中、部分小学(具体小学见下表)教师的选调采取定点定岗选调方式进行;

B类方式:黄泥湾小学、嗣同路小学、浏阳河小学、人民路小学、奎文小学、进修学校附属小学、长南路小学、禧和小学、长兴湖小学、金沙路小学、人民路第二小学(以下简称城区十一所小学)教师的选调采取按科目报名、按总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果总成绩相同,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选调计划数与科目报考人数之比达到1:3(含)方可开考,低于1:3则核减相应科目或相应地区类别科目选调计划数。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附件)

公开选调教师共计76人,在城区交流异动的基础上进行岗位设置,具体科目及岗位如下: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备浏阳市教育系统正式事业编制身份三年及以上(定向培养的免费师范生教师要求工作满协议中规定的服务期限)。

3.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城区四所初级中学辖区内在编教师和职业中专、长郡·浏阳实验学校等已公开选调的教师不能参加本次选调考试。

5.通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后在原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教师不能参加本次选调考试。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学历及资质

①要求为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②初中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近三年至少从教所报学科一年的经历;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英语、音乐专业须二甲及以上),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③小学语文、数学教师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近三年至少从教所报学科或相近学科(语文的相近学科为文科学科,数学的相近学科为理科学科)一年的经历;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要求具有对口专业(所教与所学一致)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近三年至少从教所报学科一年的经历;小学科学教师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近三年至少从教所报学科或中学相近学科一年的经历(小学科学的中学相近学科为生物、物理、化学)。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英语、音乐专业须二甲或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2.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含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8:30-12:00, 13:30-17:30;

报名地点:浏阳市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考生从浏阳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按要求填好,并准备好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证件资料。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考生还须提供现所在中学出具的有关考生取得浏阳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身份时间、年度考核等情况的证明(相关格式见附件2),由所在市直学校、初级中学盖章。并提供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近三年内从教所报学科一年的原始教案一份(报考小学语文、数学可为所报学科的相近学科,小学科学可为中学对应的相近学科)。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证书(批文)和业绩材料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技能、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三)加分项目及标准

(1)到2017年8月31日止,任我市公办教师教龄五年内不加分、第六年起每满一年加0.1分(以周年计算),加满1.5分止。

(2)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每次加0.5分。

(四)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为总成绩。

(五)确定选调名单

(1)按岗位分学科依照总成绩排名,从理想分数到低分确定拟选调名单。B类岗位按总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自主选择学校的方式进行。如果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决定选岗顺序(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顺序)。如出现放弃的,则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如果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

(2)拟选调名单将在浏阳教育网站(http://lyjy.liuyang.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有关选调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定点定岗选调人员一经录用,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

2.考生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报名时考生须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信息真实性,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考试各个环节,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或资格不符者,一律取消资格。弄虚作假者,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城区选调考试,本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3.选调人员异动后的岗位聘用等级,由调入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竞聘方案、岗位结构空缺情况和教师任教岗位初定,并按原办理岗位设置的程序和要求报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准。若调入单位相应岗位职数不足,将降低选调人员岗位聘任,即实行“高职低聘”。

4.本次选调考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报考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

0731—83682133(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82013(浏阳市教育局纪委)

0731-83601001(浏阳市人社局纪委)

原标题: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选调城区部分中小学教师公告

附件下载>>>


浏阳市教育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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