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基层社区管理工作水平提升,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根据《湖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湘社发〔2024〕14号)和《永州市关于补充社区工作者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塔峰镇社区工作实际,经塔峰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并报请蓝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全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39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情况详见《蓝山县塔峰镇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需求目录》。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人或配偶具有蓝山县户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大专及以上的学历;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录岗位为准。截止到报名为止,有1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者或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1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者需提供镇党委证明材料;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者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岗位报考年龄须满18周岁;
8、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蓝山县塔峰镇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需求目录》。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任村干部和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否则予以取消报考资格。若由他人代报,则由代报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书(须委托人手写签名)前往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并须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名地点:蓝山县塔峰镇人民政府。
2、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报考人员本人或者配偶所具有的蓝山户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人员可自行下载附件中《蓝山县塔峰镇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经现场资格初审后的报考人员递交报考资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准考证由蓝山县塔峰镇人民政府统一印发,考生于2025年12月25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到蓝山县塔峰镇人民政府领取;
4、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报考人员本人或者配偶所具有的蓝山户籍需在2025年12月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提供的《蓝山县塔峰镇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讯工具的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二)笔试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专班批准,可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至1:2。
1、笔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4、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身份证原件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2日内向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查分,不受理委托查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1、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另行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四)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岗位的面试人选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递补。所有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方能上岗。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核的重点是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考察资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则从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均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定岗
对入围人员,蓝山县塔峰镇人民政府按工作需要定岗安排,不服从安排的作弃权处理。
(八)试用期
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根据试用期间的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是否为聘用人员。
(九)签订合同
所有聘用人员为非行政编制、非事业编制的社区岗位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有关工作职责、管理办法、待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其他事宜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解释权归蓝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
咨询电话:蓝山县塔峰镇人民政府 0746-2213278。
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拨打。
蓝山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附件1:蓝山县塔峰镇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需求目录
附件2:蓝山县塔峰镇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