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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工作提醒
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4465


湘西自治州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工作提醒

 

各位考生:

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30日举行。由于国内多省及我省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感染病例,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妥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在湖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中要求出示两码(健康码和行程码)、检测体温、交《考生体温监测登记表》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湘西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的要求,请考生注意以下提醒

一、湘西自治州户籍以外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即10月28日上午9点以后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

二、湘西自治州户籍14天内有出州史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即10月28日上午9点以后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

三、所有考生需上交由本人签订的《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附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小时以上赶到考点,以确保能及时入场,正常参考。

 

附件:

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docx


 

湘西自治州教育考试院

2021年10月22

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

 

本人承诺:我的湖南居民电子健康卡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色。我已知晓疫情防疫有关要求,考试前28天内无境外、港澳台旅居史及相关人员接触史;考试前14天内无国内高中风险区、封闭封控区旅居史及相关人员接触史;考试前21天未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考试前14天本人及共同生活人员身体健康,无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或有症状已及时进行诊疗和排查,保证参加活动时身体健康。如因隐瞒病情、接触史及旅居史等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

 

所属单位: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原公告链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xxjyks.com/index.php?ac=article&at=read&did=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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